刘澜涛先生简历:
刘澜涛(陕西米脂1910.-1997.12.31.)
,少年时期接受进步思想,追求革命真理。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后,积极投身反帝爱国运动。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任米脂县团委委员、宣传部长等职。1928年5月参加组织领导米脂学生运动。后任靖边县团委书记、三边特派员。1928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,任陕北特委秘书长、宣传部长等职。1930年8月被逮捕入狱。后经党组织和党外民主人士营救出狱。1931年2月调往河北省委工作。不久因叛徒出卖而再次被捕,被关进北平草岚子监狱。在狱中任党支部干事会支部委员。1936年9月,经党组织营救出狱。1936年10月后,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。1937年7月到延安,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,后任绥德特委书记兼统战部部长、八路军绥德警备司令部秘书长。1938年12月任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党委书记。1941年1月任晋察冀分局副书记兼军区副政委。1945年赴延安参加整风运动。随后参加了中共七大,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。1945年9月,任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、军区副政委,后兼任张家口市委书记。1947年4月和1948年4月为中共中央从陕北安全转移到晋察冀解放区做出了重要贡献。1948年5月后,先后担任华北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和党校校长,华北局副书记、第三书记,华北军区副政委等职。建国前夕,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长。1949年9月,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。新中国成立后,任华北局第三书记、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、华北军区副政委,政务院华北事务部部长,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。1954年,任中央副秘书长、中央华北地区工作部部长、中央书记处第四办公室主任。1955年,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。1956年,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,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。1960年,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、兰州军区第一政委、西北三线建设委员会主任。1965年1月,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因为“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”遭到残酷迫害。1979年以后,先后任中央统战部第一副部长、顾问。1979年7月,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,兼秘书长、机关党组书记。1983年6月,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在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。在中共十二、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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